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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19日荥阳市秋季住房交易会在荥阳广场隆重开幕。我市首个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南苑春光”的分配方案也在这次住交会上正式公布,同时也标志着我市“南苑春光”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报名工作正式开始。报名时间从9月19日开始,到9月27日截止。
根据“南苑春光”分配方案的规定,购买我市“南苑春光”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具有我市城镇居民户口3年以上的家庭;(不含城中村村民)2、家庭年收入不超过荥阳市200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192元)的4倍;3、无房或未享受过单位分房与补贴建房等政策,且现居住面积低于我市人均居住面积(36.9平方米/人)的标准。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均可报名,公职人员向单位申请报名,无职业者向街道办事处申请报名。希望大家按规定时间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申请报名。
为了能切实执行“南苑春光”的申报时间,荥阳市“南苑春光” 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方案及荥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已在第一时间发放到各市直党群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由于申报时间短暂,有意购买“南苑春光” 经济适用住房的,请抓紧时间,踊跃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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